来源:法制网 作者: 日期:09-03-26
诉讼中实际获得赔偿的不足2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表示:
刑事救助制度改革列入最高法院第三个五年纲要
“两会”结束近一个星期了,全国人大代表张立勇早已回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履行他的院长职责。可一打开他办公桌上的电脑,那份他在“两会”向全国人大提出的,对刑事被害人救助要尽快立法的建议书依然居于最醒目位置。
张院长如此重视这份建议书并不难理解。去年,河南省各地、市、县财政一共拿出了800万元,使二三千刑事被害人得到救助,虽然这笔资金只救助了很少一部分刑事被害人。但今年这方面的资金还没有着落,张院长心里自然着急。
其实,陷入这种焦虑的不仅仅是张立勇院长,面临这种困局的,全国也不仅仅是河南一个省。去年曾通过深入调研,对此最有发言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下称社法委)副主任万鄂湘,日前在接受《法制日报周末》记者专访时首次透露,为了能有效解决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破解这个多年来困绕全国司法系统的难题,最高院已经把它列入到《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
全国每年200万起案件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
记者:你怎么想到要对“刑事被害人救助”这个问题进行调研?
万鄂湘:我们从以人为本,保护人权,特别是被害人的权益保护这三个方面考虑到,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不是由法院自己来搞一个什么基金或制度,应该是建立国家层面的国家救助制度。因此,我们就确立了这样一个调研课题。
记者:调研组由哪些人员组成,去了哪些省市?
万鄂湘:由社法委与民革中央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在听取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人的相关情况介绍后,于2008年5月17日至27日先后赴安徽、广东、云南三省开展了调研。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对此高度重视,亲自参加了在广东、云南两省的调研。
记者:你们是通过哪种方式或途径进行调研,由此获得一手数据的?
万鄂湘:每到一地,调研组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负责人、司法界的专家学者及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座谈,听取工作汇报、交流经验做法、探讨相关问题。
记者:据河南省张立勇院长称,该省涉法涉诉案件里,有37%的刑事被害人没有得到应得的补偿。你调研时了解到的真实情况有这样严重么?
- 上一篇:倒票获利超2000元触犯刑法
- 下一篇:律师称郭敬明不道歉是触犯刑法 北大教授反对
相关文章
-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列入最高法第3个五年纲
- ·河南全国率先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 ·检察视野下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 ·河南在全国率先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立法思考
- ·硚口法院发放第一笔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金
- ·法院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彰显人文关怀
- ·建议尽快制订法律援助法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
- ·川绵竹法院尝试司法救助基金 救济刑事被害人
- ·建立涉检信访被害人救助制度
- ·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立
- ·刑事被害人制度之比较
-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
-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一)
-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二)
-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三)
- ·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之完善
- ·关于对刑事被害人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构想
- ·回应政协提案 上海拟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金制度
- ·刑事被害人补偿应及早从制度走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