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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原告胜诉性骚扰案背后的较量
www.110.com 2010-08-16 17:4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邓新建 日期:10-02-11

  “事情过去一年多了,我还常被噩梦惊醒。”拿着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广州首个在性骚扰案中胜诉的陆路(化名)一脸憔悴。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日籍上司横山宏明需要向曾经的女下属陆路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因此,这起案件可以说是尘埃落定。

  据记者了解,认定性骚扰并判决精神赔偿在全国还是首次。因此,这起案件判决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界的高度关注。

  有专家甚至指出,在相关立法并不健全的我国,此案是司法实践的一大突破,将成为经典案例而影响深远。

  记者近日对此案进行了采访,了解到了在原告胜诉背后的“拉锯战”。

  面对骚扰她选择沉默百般忍让却换来开除

  今年28岁的陆路来自广西,抱着对日文的兴趣,她在南宁的一所大学学习了日语,并期望有一天能在日资企业工作。

  2001年,这个愿望实现了。由于日文流利,工作能力强,经过几次跳槽,她所供职的公司的条件越来越好。那时,陆路感觉自己的人生充满了阳光。

  然而,从2008年8月开始,这样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7年4月。那时,她入职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8月,一个叫横山宏明的日籍上司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这也就成为了她噩梦的开始。

  “刚开始我不是很在意他,可是一个多月之后,他就经常对我动手动脚,摸我脖子摸我腰,拒绝他之后,就阴阳怪气说我太冷漠了,当时感到心理压力很大,很怕去公司上班。”陆路说。

  据陆路讲,她所在的办公室是开放式的,对于横山宏明的行为,“周围的男同事都会看到,但有的只当看笑话,有的则私下里教我反抗的办法”。

  从那时开始,陆路就开始常做噩梦,“有几次我在埋头工作时,他突然从后面摸过来,吓得我全身发抖”。

  “忍一忍吧。”面对这样的状况,亲友和同事更多的是劝慰。就这样,陆路选择了忍让,而这或许也代表了在性骚扰事件中多数女性受害者的态度。

  到了2008年12月26日,公司年终的聚餐,陆路终于忍无可忍了。

  在书中,陆路这样写道,在公司年底举行的聚餐,横山宏明又对原告陆路进行了更加严重的性骚扰,强行卡住她的肚子进行身体接触,当陆路拼命反抗及呼喊救命挣脱后,横山宏明又狠命地抓着她的手要拉其到身边,陆路拼命抗拒才艰难挣脱出来。然而横山宏明依然满场地追着她并再次卡住陆路的脖子强行进行身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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