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日期:10-01-19
骗子骗钱,一般都是骗完就跑,让你再也找不到他。可最近在广州二手房市场上,却出了这样的伎俩———设局把卖主的房子过户后不溜,不但不溜,还把房子抵押出去赚上一笔,卖主找他要钱却是一分没有。卖主,派出所也没办法———这还真不是!
“通过设局把转变成民事纠纷,是近来二手房交易中一种弄到别人产权的新方式。因为介于两者之间,是否违法很难定性,防范起来非常之难,惩处起来也很不容易。”有法律界人士如是表示。
那些陷阱有何玄妙?如何让人防不胜防?有何种方法可以防范?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向本报报料的相关以及银行、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和法律界人士,对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春鸣 画
王老汉中招“被过户”
无警方没法管
今年初,家住越秀区的老汉王进(化名)打算把一套自己辛苦半辈子置下的市价10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儿子。但是,这套房产欠甲银行20万元的按揭款没有还清,抵押没有解除,房子没法过户。
王进一家一时凑不起20万元还给甲银行,便通过朋友找到了专做“中间生意”的陈某。陈某答应帮王进还清甲银行的欠款,但要收取较高的利息,而且要签订书面文件。之后发生了怎样意想不到的事情?且听王进的叙述———
我想,如果还清了甲银行的欠款,房产卖给儿子,儿子就可以拿去乙银行抵押贷款,到时拿乙银行发放的部分贷款就能还清借陈某的钱。当时我过户心切,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中的风险就答应了陈某的要求,在公证处和自己家里稀里糊涂地签了一大堆文件。
我拿到陈某借的钱,顺利地还清甲银行的欠款并解除了抵押,但儿子申请贷款却没有通过乙银行的审批,拿不出钱来还给陈某。欠款到期后,陈某两个月都没有催我还钱,我奇怪陈某如此“宽宏大量”,就去房管局查询。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在短短两个月内,我的房子已经过户两次,欠款到期15天就从我名下过户给陈某,没多久又过户给金某。
经过多方查询,我发现房子被卖掉的手续竟然非常齐全,陈某签订的卖房委托手续的公证书以及受托人买卖房屋的合同、完税凭证等一应俱全。我这才明白为什么陈某没有再出现,原来陈某一早看准我没法按约定还清“高利贷”,就预先设局诱骗我签下很多用于授权他出售房屋的文件,通过“合法”的手续将我的房产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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