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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失窃案接受一辆汽车和3万现金馈赠
www.110.com 2010-08-16 17:54

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 日期:10-06-01

  今年3月26日凌晨,吉林市河南街附近某表行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案,两名躲过监控设施,用了一个多小时盗走445块各式手表,总价值380余万元。

  吉林警方历时40余天成功破获这起案件,并于5月27日上午召开返赃会。失主为表示感激,赠送公安机关一辆汽车和3万元现金。

  新闻回放

  表行失窃案破获后,失主以一辆车和3万元钱表达自己对公安机关的感激。但是,公安机关有权收取失主的赠予吗?吉林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表示,破案是公安的职责,这笔感谢费不该收,否则会影响形象及威信,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公。记者就此展开采访,发现争议颇大。

  ■当事方说法

  失主:

  心甘情愿表感谢

  据了解,案件发生以后,警方对全市旅店、洗浴、网吧等场所进行全面走访,查找形迹可疑人员,并奔赴长春、沈阳、哈尔滨等10余城市,走访典当行40余家,走访调查群众300余人,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在采访时表行店主表示,破案虽然是公安的分内之事,但确实付出了辛苦努力,他赠送警方财物,是表达一份感激之情,也是心甘情愿的。

  警方:

  劝过失主不必捐赠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局长郭树明。他说:“车辆确实给了刑警队,作为办案车辆使用,给的钱也用于办案的经费。虽然没有相关规定说公安机关可以接受馈赠,但是这个是很正常的。”

  随后,记者来到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与杨学志副局长进行了沟通。

  记者:5月27日的返赃大会上,失主赠送了一台轿车和3万元钱,是吧?

  杨学志:嗯。

  记者:车和钱用到什么地方了?

  杨学志:失主一再强调,钱和车都要给刑警队。他是为了鼓励公安机关尤其是刑警队,在今后能够更快破案。钱都用于公安破案了,没有落到民警个人头上。

  记者:这钱是他主动给的吗?

  杨学志:他是主动、自愿捐赠的,因为感动,表达感激之情。开始他非要捐两台车,当时我们劝他,都是血汗钱,不容易。经过多次协商,才答应只给一台车。包括返赃大会仪式,都是失主要求搞的。

  记者:公安内部条例上,有没有可以接受馈赠的相关规定?

  杨学志:没有相关规定,事实上都是这么做的。公安机关确实有国家财政支持,但很多具体的工作,比如这些手表的估价,就需要10多万元钱。这笔钱谁来出?我们没有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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