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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市撤销数个含霸王条款的“红头文件
www.110.com 2010-08-16 18:02

  新疆法制办认真接待并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投诉,已连续三年依法了乌鲁木齐市数个含有霸王条款的“红头文件”。

  据介绍,乌鲁木齐市办公厅印发的《乌鲁木齐市人民教育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存在多处严重违法问题:

  一、根据国务院规定,政府性基金项目由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并列入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方可实施。 但乌市的做法,既无审批也无目录;

  二、按规定,人民教育基金的征收对象,是自治区辖区内的相关人员,但乌市擅自将教育基金征收范围扩大到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以及城市公交车辆,企业非常反感;

  三、乌市这一文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但是既没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也没有向自治区政府报送备案,严重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与备案规定。

  新疆区政府去年还责成乌鲁木齐市办公厅撤销《关于处理水区雪莲山荒山绿化纠纷问题的决定》。决定涉及的是一起荒山绿化承包权属纠纷,三四家企业之间有争议。本来这种纠纷由寻求法定解决纠纷渠道即可,但乌鲁木齐市办公厅却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在法律上还没有最终认定的情况下,直接向相关区政府、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绿委办,下达为一方纠纷当事人办理规划土地手续的决定,作为工作指令。新疆秀水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就此提出申请,要求纠正,新疆区政府支持这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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