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一家公司几名负责人在与贵阳市民政局多年合作发行福利彩票的过程中,竟通过舞弊手段由亲戚朋友出面频频"抽中"大奖,套走奖金高达300余万元之巨(详见),法院以作出终审判决。个人认为本案定性不妥,以诈骗定罪更为合适。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从立法上看,对该罪采用了叙明罪状的方式进行界定。而具体分析上述,显然法院将之归入了第(四)项。
诈骗罪是常见罪名。该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特点是用欺骗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从而仿佛“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这是诈骗罪区别于抢劫、抢夺、盗窃等罪的主要特征。诈骗公私财物,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以主观上具有非法谋利目的而与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类犯罪相区别,实践中应注意运用司法推定这一证据规则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非法经营罪是由修订前刑法的投机倒把罪分解而来的一个新罪名。关于投机倒把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把握非法经营罪的主观目的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修订前刑法第117条的规定,投机倒把罪的罪状需依据有关的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来补充完全。国务院于1987年9月17日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就是这样的重要行政法规。《暂行条例》规定,投机倒把是指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法规和政策,扰乱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作为日常用语,经营就是指营利行为;投机倒把罪的部分犯罪对象,如国家禁止和限制买卖的物资、物品及许可证、执照等,均是非法经营的犯罪对象;两高于1985年7月8日公布的《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将非法经营用作投机倒把的同义语;非法经营罪与投机倒把罪有承继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谋取非法利润是非法经营罪的主观目的。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侵犯知识产权罪与非法经营罪之区分
相关文章
- ·贵州彩票案是非法经营还是诈骗?
- ·贵州彩票案是非法经营还是诈骗?
- ·是集资诈骗还是非法吸存
- ·是诈骗罪还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 ·对该起非法劳务输出案如何定性,诈骗还是非法
- ·本案是诈骗罪还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 ·是诈骗罪还是非法行医罪
- ·国家版权局关于适用有关“非法经营额难计算”
- ·韩式整容遍布郑州 名医坐镇还是非法行医?
- ·非法经营被罚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该类案件应定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 ·情人情人揽权经营不善 猛开空头支票诈骗280万揽
- ·云南最大集资诈骗案开审 非法集资4.8亿元
- ·黄光裕欲独揽单位行贿罪 律师团擦洗非法经营罪
- ·云南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一审开庭 45人受审
- ·纵向兼并:降低交易费用还是稳定经营环境?
- ·非法经营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的关系
- ·非法经营罪概述
- ·非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符合哪些规定?
- ·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及登记注册管理机
- · 非法经营罪界定
- · 认定非法经营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 ·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 · 非法经营罪的立法缺陷
- · 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适用
- · 非法经营罪的追究数额标准
- · 非法经营罪研究
- · 非法经营罪详解
- ·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
- · 非法经营罪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