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 > 罪名解读 > 挪用资金罪 >
“讨价还价”竟惹上“挪用资金罪”
www.110.com 2010-07-15 09:52

    7月14日,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办的该市洞口县电信公司“米加谦挪用资金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邵阳市检察院退卷,要求补充。而10天前,该分局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已掌握足够的证据,证明米加谦有挪用资金的嫌疑。

  14日下午,在看守所待了35天的米加谦被“”,但他拒绝在“取保候审”单上签名,并表示要对直属分局的“错误拘留”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应邀协商却遭刑事拘留

  米加谦原是邵阳市洞口县电信公司的一名代办人员。6月8日,他与另一代办人员胡龙同时被关进看守所,与此同时,包括他们2人在内的一起12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被迫终止裁决。据了解,米加谦、胡龙等12人是洞口县原邮电系统职工子弟,从1991年到1996年,先后进入父母单位干上了“临时工”。 1998年邮电系统改革,米加谦等人被留在县电信公司并被派往乡镇电信营业所,从事电话安装、线路架设、维护、话费收缴等工作。

  2001年,洞口县电信公司实施用工制度改革,在与公司签订了“代办协议”后,米加谦等人以“代办人员”的身份从收取的话费、维护费中提取佣金。

  由于“代办协议”中电信公司的权利主张逐年趋紧,从2005年起,便不断有人想放弃这种“无奈之中”形成的合作关系,转而要求电信公司承认此前多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补缴他们历年来做临时工时企业就为他们代缴的基本养老等社保金。

  在与县电信公司发生争议陷入僵持后,米加谦、胡龙、张刚等3个代办人员分别将今年2月从用户处收缴来的电话费总计20余万元扣下作为筹码,并在3月与另外9名代办人员委托律师,准备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双方的争议,然后再进行结算。

  “今年4月4日和18日,我们先后在市司法局和电信公司协商了两次。市电信公司一位负责人在4月18日的协商会上,要我们将所有问题用书面形式提交给他们,并说如果在6月10日前仍不能协商解决,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来处理。”一位代办人员告诉记者,此后他们一直没有得到电信公司的“准信”。

  “到6月2日,我们委托的律师李忠华说,市电信公司答应再协商一次,要我们6月8日去律师事务所跟电信公司的人面谈。”米加谦的妻子袁雪阳说。没想到,电信公司却“招来”了警察,在协商会上就以“”的名义把米加谦、胡龙刑事拘留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