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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解冻公司帐户 侵占公司财产16万
www.110.com 2010-07-15 10:18

  “都怪我一时起了贪念,我对不起辛辛苦苦把我独自养大的妈妈” 。这是近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的职务侵占案的嫌疑人王某在冰凉的铁窗内发自肺腑的呐喊。   

  2006年6月,某著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三个客户的网络账户先后被人利用网络技术进行了非法操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在后期进行销售系统检查时,他们将目标锁定在该公司销售员王某身上。   

  王某原本是一个安分守己的网络销售员,在公司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了两年,收入虽说不高,维持他一个人在北京的生活本是绰绰有余的,但王某一心惦记着在独自老家生活的母亲。王某在很小的时候便被他的父亲狠心地抛弃了,这二十多年来一直都是母亲含辛茹苦地独自把他抚养成人,其中的心酸血泪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也许是体会到了母亲的不易,也许是单亲的孩子比较早熟,王某自小便十分孝敬他的母亲,是个远近闻名的孝子。03年年底,王某在北京找到了这份网络公司销售员的工作,一心便想着让苦了一辈子的妈妈过上好日子。   

  2005年11月,王某在工作时无意中发现公司的网络帐户中有三个承销商的虚拟帐户处于冻结状态,他突然心念一动:“不知道能否把这三个虚拟帐户中的虚拟货币搞到手,然后再变现?”公司的虚拟货币“卡拉”其实就是在网上的名称,客户用等值的人民币购买这些虚拟的货币后就可以自由地在网络上购物了。抱着这样的想法,王某便趁同事不备,悄悄进入公司电脑销售系统管理后台,利用自己的网络技术私自将这三个承销商帐户解冻,并将这个三个帐户内的16万卡拉全部用于购买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各种游戏点卡。紧接着,为了早日把这些游戏点卡变现,王某便使用“xxxx”的网名,通过QQ、 EMAIL等方式以公司的名义发布特价处理游戏点卡的信息,向安徽、湖北、河北等地的网点卡经销商发货。并从中获利15万余元。   

  在王某将公司三个承销商网络帐户中的16万余元全部使用完后,王某便将三个帐户的所有信息全部删除,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滴水不漏,没想到15万这么轻易的就到手了。为了不让老家的母亲引起怀疑,他每月只寄回1000元,直到公司发现。然而法律是严肃的,侵占公司财产16万元的王某,等待他的最终将是法律的严处。   

  检察官提醒: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网络技术的普及率迅速提升,利用网络进行金钱交易已十分常见。因此,许多新型的经济违法也因此应运而生,同时由于网络技术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利用网络系统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的手段与方式也更加复杂多样,这都给司法认定带来一定困难。同时也要提醒这些网络公司,一定要及时发现漏洞,及早完善网络系统,否则不仅给公司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也会给犯罪分子带来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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