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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 晋江五被告被判徒刑
www.110.com 2010-07-15 10:39

    11月17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公开宣判,涉案的5名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四年不等的。

    今年5月10日晚,被告人林大租、林辉明、林维谋、林金星等人以处理村里的财产、土地为由,召集被告人林清江等近百名陈埭镇洋埭村村民在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祠堂里开会,煽动村民在次日上午到陈泉公路洋埭村路段阻挠市政污水工程压力管网的施工。

    5月11日上午,当晋江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工程队到陈埭镇洋埭村路段复工时,近百名洋埭村村民采取放置石条、静坐等方式阻挠施工。当日下午,受煽动的部分村民又聚集在“境主宫”,被告人林清江将一面锣交给他人敲,煽动聚集在祠堂前的村民去阻挠施工,受到煽动的村民利用迷信方式从“境主宫”抬出“境主公”佛轿,数百名村民跟着“境主公”佛轿从“境主宫”往陈泉公路行进,被告人林清江与其他村民抬“境主公”佛轿强行冲击晋江市公安局设置的执勤警戒线,其他村民采取扔石块、砸啤酒瓶、撒胡椒粉等手段暴力袭击执勤人员,打砸执勤车辆和其他车辆,共造成36名执勤人员被当场砸伤、打伤,其中有27人被打成轻微伤。

    当执勤人员撤离现场时,部分村民继续袭击执勤人员并随意打砸执勤的警用车辆、陈埭镇政府车辆、晋江市医院120救护车、海峡都市报采访车、市政工程施工车辆及机械,共计39部车辆被砸受损。车上部分财物及执勤用的防弹衣、手铐、警用车牌、盾牌等警用物品和人民币5860元等款物被盗抢。受损车辆及被盗抢的物品经晋江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2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大租、林辉明、林维谋、林金星、林清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阻碍、破坏市政工程建设,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和交通秩序,并造成了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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