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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外伤竟致死亡
www.110.com 2010-07-15 10:43

    法医虽难以定性但只揍了被害人几拳的覃某仍被诉故意

  本报讯一名打工仔挨了几拳后,便意外死亡。由于伤势过轻,法医对其鉴定后竟无法查明死因,只能以“抑制死”进行定性。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区检察院获悉,这起离奇死亡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覃某已被检察院以,提起。

  2006年9月17日15时左右,嫌疑人覃某与被害人张某勇在东莞大岭山镇向东村新某厂上班,因琐事发生争吵。随着冲突的升温,冲动的覃某朝着张的头部、肩部等位置,揍了几拳。然而,就在双方被在场的同事拉开后不到一分钟,仅仅挨了几拳的张某勇忽然晕倒在地,不省人事。同事见状,赶紧将他送到医院救治,但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勇符合抑制死亡。

  检察院事后调查发现,根据尸体的体表检验、解剖情况、病理组织学检验及病历资料,死者体表左胸部、右口角等部位见外伤都比较轻微。通常情况下,这种伤势情况不会导致伤者致命。但从死者的脑及内脏小血管的显著扩张充血、尸斑浓厚等主要病理特征分析,死者的死亡极为迅速。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这种十分轻微的外伤竟然导致死亡,在排除了死者本身有某种疾病或者有中毒可能性的前提下,以现有的医学水平,还不能确定其死亡的真正原因。因此,法医学上只能下结论为“抑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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