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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www.110.com 2010-07-15 10:54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国境卫生检疫,是指国家卫生防疫部门依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海关设立的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和物资(含动植物)进行卫生检疫,防止流行病进入或流出国境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境卫生检疫管理法律、法规,破坏、干扰国境卫生检疫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采用隐瞒或者公开拒绝等手段,致流行病、传染病流出、流入国境。检疫类传染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的规定,是指“鼠疫、霍乱、天花、 热病等。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二、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是结果犯罪,行为人妨害国境卫生检疫,但未造成检疫类传染病流行,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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