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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首富”被判“虚报注册资本罪”
www.110.com 2010-07-15 11:11

据21世纪经济报报道,  自6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2003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捷宣判: “人孙凤娟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书还显示:孙凤娟控制的安格投资(集团)公司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五百万元,犯抽逃出资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
  现年50岁的孙凤娟曾任上海日用化工厂厂长,并多次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优秀企业家”称号,是沪上知名的商界女强人。
  孙所控制的安格集团,在全盛时期曾对外宣称控制着近20亿元的资产。孙凤娟旗下一度拥有上市公司民丰实业(600781.SH),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上海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旗下公司还一度参股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
  如果上述事实准确无误的话,孙无疑称得上是上海滩“女首富”。
  孙凤娟的生意网络
  据知情人士透露,孙凤娟曾开过饭店,做过蜂蜜生意。但其真正发家,则是靠位于上海虹桥地区的一个小型房地产项目。
  公诉机关就此案所作的一份材料称,孙凤娟控制的部分企业在注册成立和增资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1亿元,同时还抽逃出资1.5亿余元。
  1997年8月,孙用自己控制的上海珠峰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其女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欣兴实业公司以及以这两个公司名义参股的上海尚杰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嘉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2000年12月,嘉源公司改名为安格投资公司。
  公诉人提供的材料表明,孙当时是委托上海腾富企业发展公司青浦办事处处理注册事宜。腾富公司随后从青浦赵屯信用社贷款1亿元,并将这一款项汇至上海青浦审计事务所。公诉人的材料中,援引了赵屯信用社原主任高渭明的证言:“(赵屯信用社)确实于1997年发放过1亿元贷款,用于名为嘉源公司的企业办理验资手续,而该公司老板是孙凤娟,这一款项于次日归还。”
  由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孙凤娟虚报注册资本一亿元。孙凤娟的辩护人在庭审时则称,嘉源公司的注册登记,由腾富公司一手操作,孙并没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此外,孙的行为亦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孙凤娟的行为并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紧接着,孙于1998年,在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成立了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的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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