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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00劳务费父子走私珍稀植物
www.110.com 2010-07-15 11:29

私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珍稀植物“土沉香”共计21公斤(价值21000元)入境,广东电白县农民邱亚芳日前被法院以国家珍稀植物罪,判处6个月,并处2000元。
  想到当初自己私带“土沉香”入境只是为300元报酬,谁成想却干了犯法的事,拿到书的邱亚芳后悔不
已。

  2006年2月间,在香港打工的邱亚芳、邱云龙父子认识了老乡陆文伟(在逃)。陆文伟以300元的报酬,让邱亚芳将4.5公斤土沉香带到广东省电白县销售。陆同时告诉邱亚芳,土沉香是国家禁止进境的物品,深圳罗湖口岸查得比较紧。明知违法,但看着家乡不少人靠卖“土沉香”赚钱,邱亚芳还是满口答应帮陆文伟带货进境。2月27日下午,邱亚芳让儿子邱云龙(另案处理)带着4.5公斤土沉香从珠海市拱北口岸经无申报通道入境,当场被海关查获,被处以行政处罚。

  2006年5月2日至3日,邱亚芳在陆文伟等人的带领下,来到香港飞蛾山挖取土沉香。并接受陆文伟提供的回程票款及300元为报酬,再次为其运送16.5公斤土沉香入境。5月4日上午,邱亚芳与儿子分别携带土沉香11.5公斤、5公斤从中山客运口岸入境,父子同被中山海关查获。

  鉴于邱亚芳情节较轻,中山中院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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