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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21被告审理结束 律师做无罪辩护(2)
www.110.com 2010-07-22 10:59

  不详。

  【烟花联系、生产、运储人员】

  沙鹏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认罪,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并提出其有立功情节。

  刘发国

  (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

  认罪。

  李小华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

  辩护人做无罪辩护,认为其没有决策权,已多次反对烟花燃放。

  宋哲元(农民)

  不详。

  刘桂兰

  (河北省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

  认罪。

  曾旭

  (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线技术员)

  认罪。

  薛继伟(无业)

  认罪。

  张炳建(无业)

  认罪。

  【建筑公司人员】

  田可耕

  (中建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

  不详。

  陈代义

  (中建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装饰部副经理)

  不详。

  李俊义

  (中建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

  认罪,但认为烟花车进入工地是经央视人员同意的,他不知道要放烟花。

  高耀寿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

  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陈子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干部)

  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刘军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

  辩护人做无罪辩护,认为其对燃放一事予以了阻拦,称燃放不在职责范围。

  (据参加庭审人员介绍)

  家属反应:“带个路就犯罪了?”在9页的起诉书中,前3页半用于罗列被告人姓名、职务。21人中包括多位“总经理”“主管”“负责人”,只有两人的介绍最简单:“无业”,一个是薛继伟,一个是张炳建,他们被指控运送烟花进京。

  薛继伟家在河北,平日跑运输为生,时常跟着剧组拉些设备。事发前,烟花公司的刘发国找到他,“给中央台运点炮竹。”薛继伟又找到司机张炳建,让他跑一趟。在商量的价格中,薛可以从中拿到近1000块钱的差价。当日他开着辆小轿车将张炳建运载的一车炮竹带到了河北和北京的交界处,然后自己开车返回了家里。

  “他也就是给带了个路,他连北京都没进。”薛继伟的妻子说。开庭前,薛家提前接到通知只有一个旁听名额。全家人商议后,让薛继伟的妻子上京。与济济一堂的大牌律师相比,薛家没钱请律师。最后由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帮其辩护。

  薛继伟妻子在二中院门口被一群记者围住,她匆匆跑开,“从没见过这阵势”。前两天的审理中,她就看到丈夫一眼,前日中午休庭时她以为对丈夫的审讯已经结束,下午就没有必要再参加了。她不太明白这些程序,也没搞清楚丈夫怎么就成嫌疑人了。她说,他们根本不认识徐威。

  不过,薛继伟认罪了。依据法律,参与“运输”也属于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范畴。

  尽管满肚不解,她不得不面对丈夫认罪的事实,趁着上厕所的空当,她给老家打了个电话。她还能做的,就“只有等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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