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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罪】网友发帖是否构成诽谤罪?
www.110.com 2010-08-03 17:49

  河南灵宝王帅案已有了处理结果:灵宝市公安局相关责任人被处理,王帅获赔783.93元。而内蒙古又曝出相似事件:因网上发帖而被抓的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同样因“诽谤”,已入狱1年。那么王帅和吴保全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记者就此采访了某检察院相关人士。

  该人士介绍,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界定是否构成诽谤的条件有三。一是,须有捏造和散布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是发帖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帖子里发布的内容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发帖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该人士表示,诽谤罪的立案一般都是被诽谤的自然人自诉立案,但如果自然人捏造和散布的内容严重损害了政府名誉或者国家利益,也可以公诉立案。王帅和吴保全案的关键,就在于二者发布的内容是否属实以及二者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如果内容属实或者内容虚假但二者并非主观恶意捏造和传播,都构不成诽谤罪。

  此外,据媒体报道,吴保全一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鄂尔多斯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上述检方人士表示,如果仅仅是吴保全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那么二审只能维持原判或者减刑。只有检方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并提出抗诉,才能在二审时加刑,否则二审加刑就是违法。

  ■相关法律条款

  《刑法》第246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 法释〔1998〕30号)

  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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