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司法鉴定 > 其他司法鉴定 >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业务受理程序
www.110.com 2010-07-07 17:01

一、   受理部门:

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

二、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2号、第63号

《广东省司法厅文件》粤司[2002]1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三、受理范围:

1、专利鉴定;

2、数字化作品与网络技术相关的作品著作权鉴定;

3、计算机软件版权鉴定;

4、商业秘密鉴定;

5、反不正当竞争鉴定;

6、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鉴定;

7、技术合同履行状况鉴定(转让、开发、技术贸易、咨询、服务等)。

四、受理程序:

1、接受委托(委托方送交鉴定);

2、交接鉴定材料;

3、确认参加鉴定的专家(是否、人数等);

4、专家组开展鉴定工作;

5、给出鉴定结论;

6、向委托方交付鉴定报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