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性质与职能
www.110.com 2010-07-08 10:32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 院内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监督庭、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装备科等职能部门,负责审理和执行刑事、民 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并通过审判,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保障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上一篇:改革、调整法院设置完善法院组织体系
- 下一篇:让法院从“额外任务”中解脱出来
相关文章
- ·论法院执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及职能
- ·试论人民法院鉴定机构的职能转变
- ·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
- ·司法审判职能之分化:传统型与现代型法院制度
- ·论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
- ·论国际商事仲裁及法院的职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
- ·武汉海事法院认真履行涉外海事保全职能成功扣
- ·武汉海事法院认真履行涉外海事保全职能成功扣
- ·关于消费者协会的性质、职能及其定位的分析
- ·常州3家法院有审理知识产权案职能
- ·国际商标协会:对最高法院审理不正当纠纷案司法
- ·人民法院对反不正当竞争中权利人保密措施的认
- ·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
-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
- ·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改革
- ·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
- ·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国家赔偿法〉几个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