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法解读 > 相关法规 >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9)
www.110.com 2010-07-07 17:37


  (八)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等情况。
  第七十四条 律师应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第七十五条 律师会见被告人的其他事项,参见本规范第三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七十六条 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七十七条 律师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证人不同意作证的,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其出庭作证。
  第七十八条 律师根据案件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时,律师可以参加。
  第七十九条 开庭前,律师应将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制,举证时将原件提交法庭。
  第八十条 律师调查和收集证据的具体办法,参见第四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
第六节 出庭准备
  第八十一条 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第八十二条 律师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应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第八十三条 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
  (一)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
  (二)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
  (三)由于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第八十四条 律师申请延期开庭,未获批准,又确实不能出庭的,应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
  第八十五条 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第八十六条 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情况。如发现有未予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第八十七条 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的人员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
第七节 法庭调查
  第八十八条 律师出庭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秩序,听从法庭指挥。
  第八十九条 两名以上被告人的案件有多名律师出庭的,辩护律师应按指控被告人的顺序依次就座。
  第九十条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代为申请回避,并提供相关证据。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