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法论文 >
完善我国刑事见证制度立法之思考(5)
www.110.com 2010-07-08 10:19

  注释:

  ①陈瑞华:《程序性制裁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②李莉、周旺:《对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见证人制度的思考》,《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③陈光中等:《从有罪到无罪——由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证据说起》,载最高人民法院编:《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④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1页。

  ⑤谢佑平主编:《程序法定原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⑥参见张智辉主编:《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页。

  ⑦例如,有的案件现场环境特殊、位置偏僻,需长途跋涉、翻山越岭才能到达;有的案件现场惨不忍睹、气氛恐怖;有的案件现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爆炸、纵火案件现场以及特殊案件需要高空作业、井下作业甚至水下作业等。(四川大学法学院·韩旭)

  出处:《法商研究》(武汉)2008年6期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