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上诉的主体有哪几类?
www.110.com 2010-07-08 10:58
1,被告人,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上诉权,但他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如果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抗诉决定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待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上一篇:什么是第二审程序?它的任务是什么?
- 下一篇:撤回抗诉申请应向检察院提出
相关文章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 ·瑞典:海盗湾版权案被告提起上诉 前景不被看
- ·救助站能否代替车祸身亡的无名流浪汉提起刑事
- ·瑞典:海盗湾版权案被告提起上诉 前景不被看
- ·Ephone对依据Ipred法律做出的裁决提起上诉
- ·商标侵权能否提起刑事自诉?
- ·被打成轻微伤能提起刑事自诉吗
- ·刑事调解之后,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吗?
- ·商标侵权可否提起刑事自诉?
- ·提起刑事自诉的范围?
-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的条件
- ·提起刑事自诉的七种案件
- ·提起刑事自诉的程序
- ·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
- ·怎样提起刑事自诉案件?
- ·提起刑事自诉包括商标侵权吗?
- ·提起刑事自诉具备的条件
- ·可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
-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需要什么条件?
- ·提起刑事自诉的程序有哪些?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