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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崇义:刑事证据学理论研究所面临的问题和挑(4)
www.110.com 2010-07-08 13:24


  当前,我国随着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发展,犯罪无 论在数量上还是结构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高技术型犯罪、有组织犯罪,跨国犯 罪大量出现,这要求我们的侦查手段的技术含量也随之提高。科技证据以现代科 技为依托,能够获取很多通过传统取证措施无法获取的证据信息,对查清案件事 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是鉴于这一原因,我国 1993 年通过了《国家安全法》 。第一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995 年通过的   《人 民警察法》也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 格的批准程序,可以采用技术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我国部分侦查机关自 80 年代即开始使用测谎仪协助办案,有的人民法院在 1994 年就设立了测谎室。 1998 年 4 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毒品走私案件时就运用测谎仪对 4 名被 告人进行了“谎言测试”,测试结果为案件事实的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000 年 6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还主办了全国检察机关首期多频道心理测试技术培训班 。然而我国立法并未对科技证据的适用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科技证据的适用 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在收集科技证据时应遵守哪些法定的程序?科技证据的证据 能力和证明力该如何认定?这些都有待我们在广泛借鉴国外立法及司法经验的基 础上作出科学的回答,为科学证据法定化提供重要的依据。
  关于刑事证据法学理论研究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还有很多很多,笔者受篇 幅文字所限,仅从以上几个比较宏观而又重要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另外还 有当前证明标准的研究,“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还有各种证据证明 力的概括和抽象,以及各个证据规则的含义和适用等等都需要深入探讨,应当说 ,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多种多样的,作为一名证据法学工作者,应当意识 到自己所肩负的任务是沉重的。我们有责任也有信心,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 证据法学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和贡献!

  1  陈一云主编,《证据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 11 月版,第 212 页。
  2  同上,第 225 页。
  3  李义冠著:《美国刑事审判制度》,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46 页。
  4 See Jerold H.Isreal:Criminal Procedure.West Publishing Co,1980,P184.
  5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4.
  6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2.
  7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5.
  8 See John N.Ferdico.J.D.:Criminal Procedure.West Publishing Co,P265.
  9  德语词“ Fernmeldeverkehr ”(电子通讯)几乎包括所有技术的、电子的通讯 手段,例如电话、传真、英特网等。
  10  见德国《联邦司法部信息 1995 》,转引自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 德国刑事司法程序的若干问题—访德考察报告》,第 6 - 7 页。
  11  宋英辉译:《日本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8 页。  12 (美)乔恩· R ·华而兹著,何家弘等译:《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 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454 页。
  13  (美)乔恩 R 华而兹著,何家弘等译:《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454 页。
  14  田口守一著:《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39 页。
  15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6.

  1 陈一云主编,《证据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第212页。
  2 同上,第225页。
  3 李义冠著:《美国刑事审判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6页。
  4 See Jerold H.Isreal:Criminal Procedure.West Publishing Co,1980,P184.
  5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4.
  6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2.
  7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5.
  8 See John N.Ferdico.J.D.:Criminal Procedure.West Publishing Co,P265.
  9 德语词“Fernmeldeverkehr”(电子通讯)几乎包括所有技术的、电子的通讯手段,例如电话、传真、英特网等。
  10 见德国《联邦司法部信息1995》,转引自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德国刑事司法程序的若干问题—访德考察报告》,第6-7页。
  11 宋英辉译:《日本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
  12(美)乔恩·R·华而兹著,何家弘等译:《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4页。
  13 (美)乔恩R华而兹著,何家弘等译:《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54页。
  14 田口守一著:《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9页。
  15 See John N.Ferdico.J.D.:Supra note,P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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