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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开始、停止和终止
www.110.com 2010-07-17 22:33

(1)开始方式:
  ①送达之日起;
  ②在预定的期限到来时;
  ③即时生效:紧急情况下。
  (2)停止:
  1)行政复议中规定了四种情形: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行政诉讼中规定了三种情形:
  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3)终止:因违法而终止;没有违法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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