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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颁布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导读:日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终于正式颁布,本次的普查方案对人口普查登记原则和登记工作的开展作了详细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颁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方案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方案要求,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应如实回答普查员的询问,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根据方案,登记结束后,应当组织全面复查,复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完成后,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抽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的汇总工作。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后,原始普查表按规定销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应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我国的人口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目的是查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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