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著名商标三年“特保”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全省171件商标被评为“贵州省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三年“特保”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工商局获悉,经贵州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黔艺宝”、“味莼园及图”、“黔五福”等171件商标成为了“贵州省著名商标”,今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对这些商标进行特殊保护。

  此次被评选出的“贵州省著名商标”全是依照《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暂行规定》和《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贵州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属于2009年贵州省认定的著名商标,共有171件,其中包括贵州多彩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黔艺宝”、贵阳味莼园股份有限公司的“味莼园及图”、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的“黔五福”及贵阳电线厂有限公司的“玉蝶牌及图”等。

  据了解,被认定的贵州省著名商标,“著名”的有效期为3年,从2009年12月18日起至2012年12月17日止,而在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会依法对其予以特殊保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