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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生活用水不涨价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核心提示

  四种水不涨价: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生、儿童的食堂、浴室、集体宿舍生活用水,以及部队、武警干部家属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调价:经营服务业用水终端价格每吨由4.60元降为4.30元。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部队办公用水、公办学校办公用水水价则分三年分步实施调至每吨4.30元。

  本周五起,成都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将正式调价至每吨4.3元,但公办学校生活用水将不再涨价,依然为每吨2.15元。昨日(28日),成都市物价局正式下发通知,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记者了解到,与22日听证方案相比,非居民生活用水范围有所缩小,其中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生、儿童的食堂、浴室、集体宿舍生活用水,以及部队、武警干部家属生活用水4种用水被列入居民生活用水,不再涨价。此外,洗车业用水价格被单独列出,每吨为7.50元。

  听取建议

  四种用水不再涨价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与22日听证方案不同的是,非居民生活用水范围有所缩小。记者获悉,此前被列入非居民用水的四种用水,即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儿童的食堂、浴室、集体宿舍生活用水和部队、武警干部家属生活用水被重新定义,列入居民生活用水,将不再涨价。市物价局表示,这是22日听证会后,鉴于公办学校办学实际,定价机关决定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该项建议。

  “但部队和公办学校的办公用水价仍属于非居民生活用水”,市物价局表示,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部队办公用水、公办学校的办公用水水价,将分三年分步实施,政府将进行补贴。其中,2010年的价差补贴标准每吨1.10元,2011年的价差补贴标准每吨0.60元,2012年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调整到位,政府不再补贴。

  但财政补贴将委托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由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行政事业、工业企业、部队办公、公办学校办公当年每季度的实际用水量和补贴价差计算补贴金额,采取先收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

  简化分类

  洗车业用水每吨7.50元

  据介绍,根据通知,现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五大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部队办公用水和公办学校办公用水。

  市物价局表示,居民生活用水价每吨2.1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吨1.35元,污水处理收费每吨0.80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每吨6.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吨5.00元,污水处理收费每吨1.70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每吨4.30元中,自来水价格为每吨2.90元,污水处理收费每吨1.40元。其中,经营服务业用水终端价格每吨由4.60元降为4.30元。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部队办公用水、公办学校办公用水水价则分三年分步实施,2010年,工业及行政事业用水水价,每吨由2.70元调为3.20元;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用水水价,每吨由2.15元调为3.20元。2011年,工业、行政事业、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水价,每吨由3.20元调为3.70元。2012年,工业、行政事业、部队和公办学校办公用水水价,每吨由3.70元调为4.30元。

  记者在新的执行方案中发现,洗车业用水价格被单独列出,每吨为7.5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每吨5.50元,污水处理收费每吨2.00元。

  阶梯水价

  还要等到“条件成熟时”

  而关于听证代表建议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建议。市物价部门表示,成都市将积极做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实行阶梯式水价。而对于非居民用水,按照《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成都现已对非居民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部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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