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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大权旁落能预防腐败?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记者昨日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获悉,《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两规”已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全文,正式颁布实施。在《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有许多新的规定和提法格外引人注意,如党、政“一把手”不得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事项。(12月10日广州日报)

  “一把手”手中什么最贵?回答肯定是“人财”!可“一把手”主管全面工作,无论是物资调配,还是行政许可的审批以及各种行政管理事务的处理等等,手中的权力都非常重要,都不能缺了监督。在以往的官员腐败案中,“一把手”成了大权独揽、信马由缰的“一霸手”,广为公众诟病,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当务之急。应该说,深圳市出台新政,限制一把手直接管理人事、财务等权力,是运用制度预防腐败的积极务实之举,不过,对“一把手”的权力仅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分管还远远不够。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把手”的特殊地位,不仅能左右本部门其他环节的权力运行,而且在一些腐败案件中,“一把手”搞腐败,班子成员趋之若鹜,容腐助腐,甚至集体腐败,全军覆没的案例并不鲜见。由此可见,试图用“分权之法”来弱化“一把手”的法定权力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只是权宜之策而非长效之举。

  “一把手”权力越公开透明越好,监督的眼睛越多越好。以人事权为例,招录公开,凡进必考,严格把好进人关。在提拔使用干部上,首先应逐步取消“一把手”的提名权,以竞聘制取代推荐制。将所需任职的岗位向社会公布,公开竞聘条件,按照程序选拔。同时,将“一票否决”环节放在民主测评上,当场公布群众票选结果。“一把手”对群众票决结果提出异议的,一律当场说明理由,接受质询,然后按照既定程序决定对票决结果的认可或否决。

  只有靠制度选官,公开选官,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一把手”点将拍板甚至出现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 其次,对机关官员的考核建立严格有序、常态化的公众评议制度,让公众有权参与决定官员的奖惩、升迁和去留。对一把手的其他权力连同行政机关的所有公权都应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将“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在机关网站上公开,无论是资金走向、经费支出、单位预决算、审批、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各种行政权力,还是、乱作为的问责制度与机制;公众交流、沟通或投诉的各种平台渠道,都应在第一时间让公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畅通与外部监督机制的互动,唯有此,才能防范“一把手”以及其他环节掌控权力的滥用。

  从“一把手”开始,将所有的权力都“阳光”起来,建立一种公众参与其中的全方位监督机制,辅之以官员财产等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才能督促民主决策,增强行政效能,才能更好地为民服务,才能打造民本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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