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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拘留首个醉酒载客“的哥”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我喝了两个小时的茶,以为酒精都被稀释了……”昨日下午,51岁的的哥倪师傅懊悔万分地在行政拘留处罚书上签下名字,成为成都市首个因醉酒驾车被行政拘留的出租车司机。他因醉酒驾驶营运出租车、被交管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

  11月7日傍晚6时50分,交警三分局民警李坤、赵科跃在北打金路口执勤时发现由总府路方向驶来一辆车牌号为川ATS623的出租车,驾驶员没系安全带,车上还有三个乘客。李坤随即打手势让其靠边停车。没想到出租车往前冲了将近10米才一个急刹停下。查询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味,且动作迟缓,经测试,该驾驶员酒精血液浓度为126.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经调查,出租车驾驶员姓倪,51岁,为成都市出租服务公司聘用驾驶员。昨日,倪师傅来到交警三分局等候处理。

  “我喝了很多茶,以为酒精都被稀释了……”回忆当时情景,倪师傅非常懊悔。他称,当天他去双流中和镇喝一个朋友孩子的满月酒。席间,他喝了2两白酒和一瓶啤酒。想到不能酒后开车,倪师傅就和朋友一直坐在茶楼喝茶。下午5时许,喝了两个多小时的茶,倪师傅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没事”了。他开车将朋友送回桂溪附近。后来,遇到两个乘客,想到这个时间正是最好做生意的时候,而且“过了几个小时,酒精已经没啥影响了。”倪师傅先将两个乘客送到盐市口。然后又有三个乘客上车,要去江汉路。这一次,倪师傅没有那么幸运,走到北打金路口时就被交警拦下。看到交警,倪师傅说自己有点惊慌,所以误踩了一脚油门。

  当听到交警宣读行政拘留书时,开了近20多年车的倪师傅说:“虽然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但是这次教训太深刻了。”

  昨日,成都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驾驶员积分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倪师傅供职的成都市出租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对全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严格教育,是否继续留用倪师傅,将进一步研究决定。本报记者 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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