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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醉驾被行政拘留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警方公布“警车撞倒围墙”事件调查结果———

  警车撞围墙 白衣男出狂言

  7日深夜11时20分许,广州海珠区东晓南路五凤社区晓南一街围院3号,一辆挂“粤O/11126”牌照的警用小轿车高速冲向小区,墙倒门飞。两名肇事者满身酒气,坐在驾驶位的是名50多岁男子,另一名30多岁的白衣男子声称“我是党员、公务员”,“每月有二十几万工资”,“赔扇铁门有什么难”。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公布“警车撞倒围墙”事件调查结果:肇事驾驶员确为白云区公安分局民警刘×基,肇事车辆为广州市海运公安局转制车辆。经司法鉴定,刘×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8.6毫克,属于醉酒。目前,警方已对刘×基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当晚在肇事现场口出“牛语”的白衣男子叫于×超,他的言行引起舆论哗然。警方表示,该男子为社会人员。警方人士还表示,于×超虽然喝了酒,但他不是驾车司机,不属于醉驾,虽然口出“牛语”,但只限于言语,没有推打行为,因而不构成治安处罚的条件。

  记者在事发时了解到,刘×基的妻子曾和一名身着巴士公司制服、不带酒气的30岁男子来到现场,附近居民指证称,该男子到场后曾向居民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因而被人怀疑是来“顶包”的。广州警方通报中表明,这名男子名为薛×涛,是某巴士公司的员工。他和于×超两人与刘×基相识,但两人都不是公安民警,也不是公务员。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广州警方迅速成立由监察、督察、交警等部门组成的专责小组开展全面调查。当晚警方找到相关涉嫌人员,并于事发当晚进行了抽血送检。经现场访问和连日取证,警方确定肇事车辆当时由刘×基驾驶,且属于醉酒驾车。

  警方表示,对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无论涉及任何人员,将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秉公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刘×基曾是广州海运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在是白云区同和派出所普通民警,保留副处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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