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查处“钓鱼式执法”提升行政能力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新华网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季明、杨金志)就在同一天内,上海的两个区级政府公布了对近期两起引发全国高度关注的涉嫌“钓鱼式执法”事件的处理意见。

  就9月8日的“张晖事件”,上海市闵行区政府26日宣布经调查组查明,此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

  就10月14日的“孙中界事件”浦东新区26日作出通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此事件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作好善后工作。

  上海市政府在26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在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的同时,“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

  “这几起涉嫌"钓鱼式执法"的事件最终被认定为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这是地方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非常重要的进步。”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

  在中国老百姓看来,“钓鱼式执法”是少数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和纯粹以举报为业的“钓钩”群体串通,利用其获取行政处罚证据的一类行为。

  以“孙中界事件”为例,10月14日晚,孙中界在上海闸航路上搭载了一位自称“等了很久”、“冻得不行”的“乘客”陈雄杰。4分钟后,孙中界被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拦下,车辆因“从事非法营运”而被扣下。

  而根据浦东新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10月14日当天,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事先就通过一名社会人员,将执法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了陈雄杰,陈雄杰正是按照约定的路线将孙中界带到整治非法营运的执法点。

  汤啸天教授分析认为:“钓鱼式执法”的性质属于“诱惑侦查”,这种手段本应限制在很小的使用范围内,不得已而为之,但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却将这种形式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制造了大量社会风险。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钓头”和“钓钩”大多没有正当职业,或者在巨大利益诱惑下放弃了原有职业,专事“钓鱼”。“钓头”下面往往有数十个“钓钩”,他们很多是来自同一地方的老乡、亲友,一呼百应,呈现明显的组织化特征,构成新的社会隐患。

  而遭遇“钓鱼式执法”的群众也往往对执法方式不满,并获得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同情。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张晖先是在博客上发帖,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而“90后”的孙中界则直接在14日受处罚当晚,就拿起菜刀砍伤了自己的左小指以示清白。

  “张晖事件”和“孙中界事件”一时间成为“钓鱼式执法”的典型案例,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管部门发布对“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并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这份报告迅速招致舆论的强烈质疑。

  26日,浦东新区政府在对“孙中界事件”的通报中坦承,城管部门之前所做的调查简单草率,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浦东新区政府门外,事件当事人孙中界表示已经收到交通执法部门让其取回被扣车辆的通知,并对结果“表示满意”。

  “上海对两起"钓鱼式执法"事件的查处,给中国地方政府上了一堂生动的依法行政教育课,意义不亚于"孙志刚事件"。”学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邹荣说,“今后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将更为审慎,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将因此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观察: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程卓 李惠子)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26日就“钓鱼式执法”事件的调查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称城管部门之前所做的调查“简单草率”,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

  观察家认为,一系列舆论热点事件有助于弥补法律漏洞,推进中国依法治国。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