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行政执法需以“善治”为准绳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核心提示:连日来,本市两起涉嫌“钓鱼式执法”的个案引起了民间热议以及舆论的广泛关注。昨天,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正式将浦东交通行政执法行为、闵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定性为 “执法取证不正当”。一方面,政府部门不可能放任黑车泛滥,继而破坏整个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查处黑车时取证困难也是事实。“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营运”这一精神则体现了政府继续治理黑车的决心。

  连日来,本市两起涉嫌“钓鱼式执法”的个案引起了民间热议以及舆论的广泛关注。昨天,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正式将浦东“10·14”交通行政执法行为、闵行“9·8”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定性为 “执法取证不正当”。浦东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20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论被彻底推翻,市政府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对于自断一指的孙中界和坚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张晖而言,最终的调查结果还了他们一个清白。虽然此前的遭遇带给他们的创伤不可能很快抹平,但好歹他们不再需要继续背负冤屈。而对于政府来说,一场迅速、果断、全面、公开的调查有效弥补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犯下的过失,一定程度上使政府的公信力得以恢复。

  个案的是非已经明朗,但由“钓鱼式执法”引发的思索和讨论却不应废止。从小处讲,这两起事件能够帮助并促使相关职能部门更正确地理解“打击黑车”的本义和内涵;从大处讲,这两起事件也将提醒代表公权力的政府如何把“善治”作为日常行政的核心理念。

  平心而论,“黑车现象”对政府提出的考验确实不小。一方面,政府部门不可能放任黑车泛滥,继而破坏整个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查处黑车时取证困难也是事实。解决这对矛盾不是容易的事,但不管怎样,选择“钓鱼式执法”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它假借“依法行政”之名,以经济利益为最大驱动力,以骗取驾车人同情心为普遍手段,陷守法公民于不义,这样的执法方式,打击的不是黑车,而是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诚信。

  可以相信,在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明确指示下,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必将受到坚决禁止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部门内的“害群之马”也必定不会再有机会 “遗祸民间”——揪出他们是不需要使用“倒钩”的。

  “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营运”这一精神则体现了政府继续治理黑车的决心。诚然,从城市管理的角度出发,政府治理黑车责无旁贷,只是,黑车所牵涉的问题相当复杂,单向度的治理思维能否产生实效,可能谁都没有十足的把握。而如果能够“软硬兼施”,一方面对真正意义上的黑车坚决说不,一方面想办法通过其他措施变相压缩黑车市场的需求,黑车在我们城市中消失的速度会不会更快一些?市政府昨天表示,将增加公共交通服务供应。无疑,这正是市民所期待的——倘若公交出行足够方便快捷,坐黑车又有什么“合算”呢?

  此外,作为黑车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拼车问题应该借此契机得到各界充分讨论。晨报一贯呼吁适当放开对拼车的管理,因为,鼓励(至少是不反对)市民拼车出行,不仅有助于减缓交通压力,树立环保理念,同时也呼应了现代型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执政思路。从某种角度来说,在一些社会领域发挥公民自治的优势,也是政府“善治”的一种体现。我们认为,一个政府要得到公民的信任,首先要信任自己的公民,而万万不能像个别从事“钓鱼”活动的部门那样,把好人想像成坏人,再使他们“成为”坏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