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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晖事件”行政处罚撤销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10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表示,经调查组查明,“张晖事件”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闵行区建交委于26日责令区交通执法大队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区交通执法大队随之作出撤销该的决定。

  调查显示,2009年9月8日下午,张晖驾驶“皖Q”牌号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晖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9月28日,张晖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10月9日,法院依法立案受理。26日,法院表示收到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将尽快征询原告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上海一位做过“钓头”的女性最近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一个区县都有一两个“钓头”,“钓头”手下有20个左右“钓钩”。集中执法行动每次都能抓200辆左右黑车。有关专家表示,在一些大城市的城郊地区,“钓头”和“钓钩”大多是外来人员,没有正当职业,专事“钓鱼”。“钓头”下面往往有数十个“钓钩”,呈现明显的组织化特征。在一些地方,“钓头”往往就是地头蛇,行事霸道。“钓头”掌握的队伍,很容易打着政府旗号为非作歹,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杨金志、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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