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陈菲)记者12日从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学研究会联合召开的纪念施行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10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7万多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日趋明显。
据了解,在这些行政复议案件中,做出维持决定的约35万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11万余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有效化解争议的约15万件。约77%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约90%的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市县两级,超过85%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行政争议数量较大,矛盾复杂,时常伴有群体性因素。特别是土地征收、城镇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等“热点”领域问题集中,矛盾突出,处理难度很大。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座谈会上表示,要在健全和完善中国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实现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与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以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介绍说,近年来,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急剧增加的趋势。2004年以前环境保护部行政复议案件平均每年1-3件,2005年开始案件数量急剧增加,2009年前10个月来已办理63件,是2007年以前办理案件数的总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指出,从行政复议目前情况看,相对于行政复议制度内在的功能和作用,相对于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行政争议的数量,中国行政复议的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申请行政复议的数量还不如提起行政诉讼的人多,和信访的人数相比也相差较大。
应松年认为,应从五个方面来进一步完善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一是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应该遵循的“公正”原则;二是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三是在程序方面坚持以听证方式公开审理为原则;四是严格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管理;五是理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包括受案范围、被告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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