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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被抢十多万 报假案受到行政拘留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实习生林郁翁健盈徐樾)为达到侵占12.9万元巨款的目的,市区人庄某怀着侥幸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称他被歹徒飞车抢去这笔巨款。接警的金园派出所民警认真查证,结果发现其中有诸多蹊跷。经过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庄某终于承认了他报假案的事实。目前,谎报警情的庄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8月6日下午4时,一名30余岁的男子匆匆跑进金园派出所报警,称他刚刚被飞车抢去12.9万元巨款。据他报案,当天下午2时他在汕樟路工商银行取款75000元,随后来到迎宾路建设银行再次取款54000元,合共12.9万元用黑色袋子包装后挂在摩托车车头,途中他冒雨打电话给珠海的伯父询问银行帐号以将这笔巨款汇走。就在此期间,两名驾驶一辆摩托车的男子从他身后窜出,一把抢去他挂在车头的12.9万元巨款。他急忙驱车追赶,但歹徒冲入龙湖村巷道后三弯四拐跑掉了。

    接报后,金园派出所十分重视,立即向龙湖分局领导汇报,同时派出民警至发案路段实地走访了解,并到相关银行开展调查,查证庄某的取款记录。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庄某的报案存在诸多疑点,有悖常理。首先是当他到建行取款54000元时,先前取出的75000元巨款竟然很大意地放在摩托车储物箱内,没有随身携带,很不合乎常理。其次,庄某取出54000元后不是将钱和先前的75000元一起放在储物箱内,反而将这两笔现金合拢后装入黑色薄膜袋内随意挂在摩托车车头,这明显也很不正常。还有,普通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人们办理汇款业务时就算有什么情况要向对方核实,也都是抵达银行营业厅后才向对方联系,极少有人在身带巨款的情况下在途中随意停车拨打电话询问,何况当时市区正好下雨,庄某穿着雨衣专门停车打电话,这也极其反常。民警在调查走访中还发现,庄某在银行取款后到被“抢”的这段时间里有一段时间不清楚去向,明显是故意隐瞒。

    综合调查走访情况,民警初步判断这起“抢夺案”内有蹊跷,经向庄某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阐明此案若立案后经侦查被发现是报假案的,报案人将负相当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报案人在未立案前向警方如实交代,警方将依法宽大处理。经过一番法规宣传教育,庄某最终向警方交待他是一时糊涂报了假案。

    原来,此笔巨款确是庄某亲戚的,因最近对方追讨甚紧,而庄某此前又擅自从中提取了数万元自行经营生意,短时间内无法凑齐这笔巨款,于是就鬼使神差搞出这出闹剧:先是到汕樟路的工行取款75000元,随后又拿出其中54000元另存于长平路的建行,之后再到迎宾路建行取款54000元,造成了他从工行、建行两次取款共12.9万元的假象。途中那段无法自圆其说的时间差就是他跑到长平路建行存款的过程。至此,真相大白,庄某也换来了法律的惩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就此提醒市民,谎报警情不仅浪费警力,还可能耽搁真正警情的处置。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投入奥运安保工作,慌报案情不仅增加民警工作量,还严重影响警方奥运安保任务的开展。对谎报警情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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