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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闻:工人电热毯着火 领导被行政拘留5天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晨报讯(记者 姚琦东)工人用的电热毯着火,工地领导被行政拘留。

  因为工地没专人负责防火,缺少灭火器,对工人也没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杨某是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建筑工地的工人。近日来天气渐冷,10月6日,杨某在工地附近路边买了一条电热毯。

  7日4时许,他起床后着急到工地干活,却忘记电热毯的电源还没有拔。7时许,工地项目经理秦某回到工棚发现,杨某的寝室内冒着浓烟。火势很快窜到其他几个房间。

  随后赶来的消防人员将大火扑灭。警方调查后发现,惹祸的正是杨某刚使用一天的电热毯,由于电热毯未断电引燃了床上的被褥。这场火灾过火面积达160平方米,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8000元的损失。

  杨某是火灾第一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因为该工棚没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而且缺少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没有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秦某作为项目经理负有领导责任,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首先要到正规厂家购买质量合格的电热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电热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正确使用电热毯,切记入睡前要拔掉电源,离开时也要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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