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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眼花缭乱缘于行政失灵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依然是并不新鲜的新闻,依然是未必有效的处置:沈阳市将对市政府下属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规模撤并,现有87个“领导小组”、“委员会”,只保留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等25个,清理62个。协调机构撤并后,各个主管副市长协调相关工作,涉及跨部门的工作,由承担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落实,不另设办事机构,不对外发文。
(10月6日《人民日报》)
  类似的大规模撤并,沈阳市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领导小组”适用范围之广泛,远非一个大市已经被清理掉的62个可以涵盖。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有一件比较值得重视或者表示重视的事情,自会诞生一个领导小组——不,是一串领导小组。上边有所设置,下边完全照样子设置,从省里一直到最基层的村落和居委会。
  
  我们不妨罗列一些五花八门的“领导小组”:沈阳市铲除豚草领导小组,十堰市人民医院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建设厅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前王村应急领导小组,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多的“领导小组”?或者说,既然我们已经有比较完备的行政设置,为什么还要以领导小组的形式表达我们的重视呢?
  
  论者往往将其归之于政府权力的非法扩张,认为正因为政府机构臃肿运行不畅,才导致效率低下,不得不以临时的协调机构领导小组来处置一些急务。也有认为是领导表示重视的一种方式,“亲任领导小组组长”云云,一般是用来表扬单位最高首长的习惯性话语。
  
  似乎是那么个意思,不过,还是有些表象。我认为,“领导小组”眼花缭乱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现有政府行政过程中时时出现的行政失灵。何谓行政失灵?机构设置一经固化,其利益自然也随之逐渐固化,其在行政过程中的利益诉求天然使其趋利避害,这样,原本为超脱的办事机构一方面效率低下,办事不力;另一方面进退失据,偏离公正。不是不知道重要、不应该办,而是利益拖住了手脚,没法办,办不下去了。
  
  于是,似乎是作为一种平衡,或者干脆就是一种“拨乱反正”,类行政机构的“领导小组”便不断另起炉灶。试图以新机构的迅捷和公正,矫正过往行政的难于执行和难于公正。
  
  “领导小组”前景如何?我想,说一句偷懒的话,“领导小组”实在已经成为目前政府行政的一种常规,基本上是清除不掉的。好多年以前,我们的媒体就在呼吁,“领导小组”有必要设那么多吗?可呼吁归呼吁,结果并无改变。“领导小组”还是层出不穷,各级领导还在不断兼任组长、副组长。
  
  清除不掉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听之任之,最起码,我们的政府还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其一,政府必须改革,最大限度减小其利益取向,恢复其公共性价值。至于亦官亦商的所谓政府机构,还是桥归桥、路归路,各行其是吧。比如现在对各级政府的考量,往往唯GDP是问,这就迫使地方政府放弃自己的裁判、制定并执行规则的职能,而被企业绑架。多少污染事件、多少坑害消费者的事件、多少矿难事件,中间难道仅仅是无良商人、企业在作祟吗?
  
  其二,机构设置不妨模糊一些,一些应该放权的领域逐渐过度到社会组织的职能中去,不要把事情全部包揽起来。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个体的积极性,很多事情政府只要划定界线就可以了。尽量克制公权力的扩张冲动,避免以权代法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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