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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歌厅“三证”全无擅营业 消防部门依法拘留负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2008年10月10日 
      合肥好望角练歌厅“三证”全无竞然擅自营业,公开开门纳客,10月8日,该歌厅负责人吴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经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批准,庐阳消防大队给予吴某行政拘留的处分。
  为吸取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火灾事故教训,近期合肥消防部门集中对全市公众娱乐场所进行大检查、大整治。9月26日晚22时许,夜查发现位于蒙城北路的好望角练歌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等必须证件,就公开开门纳客,非法经营。检查人员当即责令该歌厅立即停止营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庐阳消防大队大队长程东介绍,好望角练歌厅共有3层,可以同时容纳上千人。该歌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严重违反了《消防法》。这些地方消防安全先天不足,如果管理再跟不上,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报经庐阳区公安分局批准,庐阳消防大队于10月8日对歌厅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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