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本月15号左右 足不出户也可缴交养路费
www.110.com 2010-07-17 07:43

   今天省公路稽征局厦门稽征处宣布,预计本月15号左右,在以往由银行代征养路费基础上,他们对代征功能进行了拓展,即委托银行代扣养路费办法即将实施,届时厦门车主可以在厦门商业银行32个网点办理委托银行代扣手续,并选择快递服务将养路费票证送到家,同时,漏欠养路费两个月之内的车主也可选择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稽征人员说,他们经常会碰到一些车主或忘记缴纳养路费或忙得抽不出时间办理缴费手续,常常超过缴费期限,而必须多缴滞纳金甚至罚款;另外,每年养路费缴交高峰期,扎堆缴费的车主经常会在公路稽征所的缴费大厅排长龙。因此他们在由厦门市商业银行19个网点代征养路费的基础上,计划本月15号左右,推出委托银行代扣养路费办法。
    
    省公路稽征局厦门稽征处科教科副科长 黄应锋
    银行代扣,(车户)只要第一次来商业银行签代扣协议后,以后就不用到稽征所和银行了,时间到了以后,商业银行会把养路费票据开出来,然后用邮政快递寄到你的家里去。
    
    实行银行代扣,车主不仅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对于两个月以内的养路费漏欠,也不用再往稽征所跑了。
    
    省公路稽征局厦门稽征处科教科副科长 黄应锋
    你只要是正常缴费车辆或者是漏欠两个月之内的车辆,因为漏欠两个月之内是不牵涉到行政处罚的,都可以在银行完成。
    
    记者李绍东、通讯员罗常春报道。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