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确定了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走过场的工作原则。
(一)全面组织动员部署。2005年10月1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常务副省长肖 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贺安杰分别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作了动员和要求。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 见》。11月3日,省政府法制办又组织召开了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又召开了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推行行政 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各地区、各执法部门也普遍召开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对 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强化工作指导。《湖南日报》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了专门采访,并在 头版刊登。《潇湘晨报》等媒体也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进行了报道。同时,省政府法制办还专门编辑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简报》,推介经验,释疑 解惑;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为加强工作指导,统一工作标准,我们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格式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格式的 通知》。
(二)狠抓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我们认为,这项工作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的基 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选定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力投入这项工作。梳理执法依据实行了“三步走”:第一,初步梳 理。首先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统一的梳理格式,对自己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第二,审核确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对执法部门报送的依据梳理材 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三,向社会公布。我们要求省直部门的执法依据统一在《湖南日报》上公告,市州、县市区可根据不同情况在报刊、政府公报、网站公告。通过 努力,到目前止,省直69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已全部梳理,并审核确认完毕,已有55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在《湖南日报》上公布,公布费用达 200余万元。通过梳理,省直行政执法主体共执行180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职权有5700余项,全面盘清了行政执法职权“家底”。同时,市 州、县市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审核、公布工作也逐级全面展开,有望在今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二是科学分解执法职权。我们采取了“先试点、再推开”的方法, 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计生委、省体育局等单位进行了执法职权分解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印发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格式》,为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提 供了参考。省公安厅还专门把承担执法职权分解任务的同志集中,请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培训。目前,我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正在对执法职权按要求进行分解。三是认 真确定执法责任。根据权力和责任挂钩的原则,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和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文件,分别确定执法部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岗位执法 责任。为做好确定执法责任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请省国税局介绍其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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