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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障碍及对策
www.110.com 2010-07-19 13:40

摘 要:依法行政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与关键,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思想也为各级政府不断重视,但在基层政府尤其是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地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然有着诸多障碍,该文针对我国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做一简要分析,并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的需要,更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1.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障碍
  
  1.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我国基层政府中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这是我国建立法治政府的一大重要障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是我国执行行政职能的基本主体,如果不解决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那么依法治国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1.2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
  民众作为行政执法的土壤,他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可以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意识强则促进依法行政,反之,则放纵违法行政。而在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相当淡薄,在很多百姓的头脑中,还很难找到“法律”两个字。在面对执法时,他们不知道自己拥有什么权利,也不知道将如何补救自己受到侵害的权利,这无疑为违法行政提供了温床。
  1.3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乏力
  从理论上讲,我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体系是相当完备的,有党委,上级政府、人大、政协、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等多种监督部门。这些主体中监察部门是专门的监督部门,但监察部门往往又同时是党的监察机关,从某种程度上讲,使得其监察职能弱化。而且,《行政监察法》并没有规定对违法行政监督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给违法行政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再加上行政工作的繁多与违法行政的隐蔽,监督乏力也就在所难免了。
  1.4用人制度的缺陷为违法行政提供了温床
  我国的用人制度主要是“选举制”和“任命制”,而选举制也带有“任命制”的精神内核。在具体操作中,往往是领导者个人以组织的名义决定个人的政治前途。这种用人制度就容易促使执法者为迎合领导意愿违法办理“人情案”和“关系案”,从而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带来了诸多障碍。
  1.5宗派及黑恶势力的干扰与基层政府权威的弱化
  近些年来,宗派及黑恶势力的发展较为猖獗。这些势力将触角伸向党、政、军等国家机关,织结成一个个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宗派等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藐视政府,干扰政府的工作。在宗派等黑恶势力发展的同时,其背后往往有某些政府部门人员的支持,使得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执法的力度得不到加强,政府部门的威信受损。在宗派等黑恶势力强化和政府权威弱化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不敢依法行政,近些年来派出所等政府机关被冲击,公安干警被黑恶势力殴打等事例便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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