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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www.110.com 2010-07-19 13:02

  (接受转送的法制工作机构):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

  ,于   年   月   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应当由你机构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给你机构。

  年   月   日

  (法制工作机构章)

  附:

  1、行政复议申请书    份

  2、有关材料    份

  抄送:申请人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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