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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
www.110.com 2010-07-19 16:35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

  纪念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府法[2009]50号)要求,我市决定于今年8月至1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纪念宣传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为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纪念宣传活动的原则

  纪念宣传活动坚持以突出主题、讲求实效、隆重简朴为原则:

  (一)突出主题。纪念宣传活动要突出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良好效果这一主题。

  (二)讲求实效。纪念宣传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同感。

  (三)隆重简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不准追求排场、禁止铺张浪费,不影响国庆60周年的纪念活动。

  三、宣传内容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

  四、纪念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

  (一)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座谈会,邀请各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

  (二)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潮州法制网”上开设纪念宣传专栏,刊载行政复议制度知识问答、行政复议法律规定文本、行政复议制度解读、典型案例评析以及本市各单位纪念宣传活动的情况等材料。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市科技局负责。

  (三)市公安、交通、国土、水利、建设等部门要紧扣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积极配合,做好接受媒体采访报道的工作。

  (四)10月中旬,由市法制局组织各县(区)法制局在全市范围内上街宣传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

  (五)印制行政复议法律资料,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

  (六)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本着突出主题、讲求实效、隆重简朴的原则,认真制订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学习、普及、掌握和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的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工具,采取举行研讨座谈、街头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图画、进行知识竞赛、组织文艺演出、有奖征文活动,由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同志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等各种生动活泼的方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纪念宣传工作,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学。要精心组织,纪念宣传活动要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百姓,真正使行政复议制度深入人心、深入群众。市法制局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将纪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法制局。

  主题词:法制 行政复议△ 宣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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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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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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