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许可法论文 >
议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应提
www.110.com 2010-07-19 14:5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政务公开)。

  申请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人)要取得某项行政许可,首先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组织名称、住址或组织地址、申请许可的内容、理由及自己所具备的相应法定条件。这就要求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和材料来证明自己所申请的行政许可已具备行政许可规定的法定条件。

  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较多,分散于执行的各个主体法中,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第一、市场主体申请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包括: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4、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5、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6、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8、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9、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10、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11、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

  12、企业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

  1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二、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包括:

  1、店堂广告的行政许可;

  2、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行政许可;

  3、广告显示屏的行政许可;

  4、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

  5、化妆品广告的行政许可;

  6、酒类广告的行政许可;

  7、临时性广告的行政许可;

  8、食品广告发布的行政许可、9、印刷品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三、其他方面申请的行政许可,包括:

  1、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

  2、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

  3、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

  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上三方面的行政许可。应提交哪些文件和材料,才能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提起行政许可应具备的条件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但都分散于各个主体法中,现归纳如下。

  一、市场主体申请市场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内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组建协议书(国有独资公司附上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文)。(2)全体股东签署的委托书。(3)由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表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印制的格式文本,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所发的格式文本”)。(4)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法人资格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