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汉族木匠在一以回民为主的村庄长期从事木工,后在该村落户、分地、建房。但在新近一次土地承包过程中,该村不再给其分配承包地,其起诉所在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件;
3、某村以收取的荒地承包费修建已被乡教育组决定停办的小学,引起村内部分村民异议。村内部分村民起诉所在村民委员会的案件。
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村民委员会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这一问题在理论及实务界均存在争议,上级法院在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上也往往意见不一。认为村民委员会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理由主要有:
1、《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土地及其他事务有“管理权”,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事务的管理是一种“法定权利”,村民委员会应视为法律法规职权的组织,因此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 发放救济款物、土地经营管理和宅基地管理过程中的行为为“公务行为”,并且规定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上述行为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构成犯罪的,适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已“视同为”国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从事的土地管理、宅基地管理 已为法律规定为“公务行为”,所以村民委员会可以像其他一样,在公务活动中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行政审判受案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均积极主张行政审判的受案范围应向一切具有公共行政权力的领域扩张,以尽可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 权利。村民委员会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因此,从“保护村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将村民委员会的行为纳入行政审判范围;
- 上一篇: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 下一篇: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反思
相关文章
- ·村民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浅析
- ·关于村民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的思考
- ·钱建华:行政主体资格与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探
-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 ·清算委员会的合法性对其诉讼主体资格的影响
- ·起诉人诉讼主体资格与行政诉讼裁判结果
- ·试析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 ·浅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 ·试析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 ·起诉人诉讼主体资格与行政诉讼裁判结果之我见
- ·浅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 ·村民委员会可能因哪些管理行为成为行政案件被
- ·从本案看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界定
- ·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劝解或
- ·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劝解或
- ·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劝解或
- ·本案起诉人是否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 ·对行政诉讼中被告提供规范性文件几个问题的探
- ·浅议行政诉讼被告补充证据制度
-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