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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托 合 同
www.110.com 2010-07-16 16:37


信 托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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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时间:2006-7-24 15:10:00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信托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托商品的名称:

二、信托商品的规格、数量:

三、信托商品的价格:

四、信托商品的包装:

五、信托商品的交货方式:

六、信托事宜的手续费率:

七、结算期限、地点、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信托人:(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说明

行纪合同,简单说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体说,行纪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用另一方当事人的费用,为该另一方当事人办理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业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中,以自己名义办理业务的当事人是行纪人,给付报酬的当事人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它是随着信托业务的发展,出现了独立从事行纪业务的行纪组织而产生的。由于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事务,行纪人直接与第三人发生关系,以自己的知识、能力、责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更有利于委托人进行各种交易活动,因此行纪业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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