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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机构的组织管理
www.110.com 2010-07-16 16:37

  1、从事信托业务,充当受托人。

  2、主要发挥财产事务管理职能。

  3、利润来源主要是信托报酬。

  4、业务经营中要遵循信托的基本要求:即信托财产独立性要求。
  1、信托机构建立的基本要求

  我国信托机构设立的基本要求(根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信托机构的设立确属经济发展的需要。一般只在大中城市设立。

  2)具有合格的信托业务人员和完备的组织章程。

  3)具有法定的最低限额的实收资本金。

  全国性信托投资机构──最低自有资本金限额为5000万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托投资机构──最低自有资本金限额为500万元。

  以上两级机构从事经营外的业务的最低自有资本金限额分别为50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

  2、信托机构设立的程序

  1)申请。

  2)报批。

  3)认股交款。

  4)股款的交纳与验资。

  5)召开创立大会。

  3、信托机构的内部组织设置

  现代信托机构内部组织设置的三种类型:按职能分工的内部组织设置;按服务对象分工的组织机构;综合分类的组织机构。

[编辑]信托机构的业务管理
  1、信托机构的业务范围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信托业务。

  3)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信托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公益信托。

  1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如同业拆借,融资租赁和投资。

  2、信托机构业务经营原则

  1)遵循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信托一旦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

  2)忠诚尽力管理信托财产的原则。

  3)受托人应当谨慎管理信托财产。

  4)禁止从业人员向客户收受礼物,或参与信托帐户收入的分配。

  5)禁止从业人员议论和泄露信托业务及其他有关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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