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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手术却切下了怀孕子宫
www.110.com 2010-07-06 17:23

  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连日来,网上一个题为《恐怖:浙江余杭某医院做阑尾炎手术切除了胎儿和子宫》的帖子,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发帖人称,24岁的杭州余杭女子怀孕3个月,去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做阑尾炎手术,结果术中被医生切了子宫和胎儿。帖子里,还附了医生拍的术中照片。

  到底是如患者所说医生伪造事实推卸责任?还是医生说的那样,在术中发现问题救了患者一命?

  双方从去年7月份争执到现在,依然没有结果。为查明真相,记者联系上了医患双方。

  阑尾炎手术却切了子宫,还怀有胎儿

  “如果我的宝宝正常长大,现在已经出生5个月了,四世同堂会多么幸福。可做阑尾炎手术,却被医生切掉了子宫和胎儿,导致我一辈子可能都做不了妈妈,哪个女人能接受?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这不是毁了我们两个家庭吗?”杭州余杭人阿娟(化名)向记者哭诉自己的遭遇。

  阿娟说,自己去年4月初查出怀孕,B超显示她是“双子宫”(少数女性会有双子宫情况,属于子宫畸形),左侧子宫受孕。半个月后,阿娟肚子痛,到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就诊。妇产科医生检查后,认为她是单纯的阑尾炎,应该去外科。当天下午,阿娟在外科接受阑尾切除手术。没想到医生一刀下去,改变了阿娟后面全部的生活。

  “我当时局部麻醉,能听见医生讲话。一刀下去,有一医生说,‘偏掉了,再上去一点’,我怀疑,就是这一刀伤害了我的子宫和胎儿,医生为了掩盖过错,索性把子宫都切掉了。”阿娟说。

  由于手术中大出血,医生叫家属在“宫外孕”诊断上签字,做了子宫切除手术。

  但事后,阿娟看到自己的手术记录上写着“残角子宫妊娠破裂”。

  “进手术室之前,所有医生都没说过我是残角子宫!”阿娟觉得,是医生误操作切掉了子宫和胎儿。

  与医院交涉无果,患者申请医疗鉴定

  跟医院交涉无果,阿娟向杭州市医学会申请了鉴定。

  杭州市医学会的鉴定论支持了医院的观点:患者本身存在先天性子宫畸形,从病史及病情进展分析,患者在就诊时已发生残角子宫不全破裂,至手术前完全破裂,医方在手术中直视下发现残角子宫及残角子宫妊娠破裂出血,诊断明确,符合医疗常规。

  但在双方向医学会提供材料时,医院没提供已封存的复印件。阿娟觉得,医院是故意的,因为材料对院方不利。而对“残角子宫”的结论,她也无法接受:“有什么证据呢?”阿娟要求撤销鉴定书,但一直没成功。

  坚持“误诊不误治”,医院没责任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余杭区卫生局医政科的俞科长,对这起延续了半年多的纠纷,俞科长已经调解过不知道多少次,他也认为,医院方并没有责任。

  俞科长说,杭州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出来后,阿娟不认可,他曾建议阿娟申请二次鉴定,由省医学会组织鉴定,但不知什么原因,阿娟临时撤销了二次鉴定的申请。

  根据杭州市医学会专家鉴定意见,如果说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有问题,主要是误诊,但“误诊不误治”。也就是说,医生没有及时诊断出阿娟在手术前已有残角子宫不完全破裂的情况,但在手术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给予切除治疗,弥补了误诊的问题,没有对患者造成影响。

  俞科长说,阿娟切掉的是畸形的残角子宫,保留着正常子宫;这是医生手术中探查发现突发情况、治病救人的正常措施。

  期待“医调会”解决问题

  记者留意到,帖子在网上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多数网友觉得,如果是医院存在误操作的情况,应该勇于承担,支持家属查明真相。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是医生救了病人一命,却遭到误解。

  从3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行“预防与处理办法”。在浙江解决医疗纠纷,在保留原有医疗纠纷处理渠道的基础上,还将实行“第三方调解模式”,设立一个中立的、具有民间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会)来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但记者了解到,杭州目前还没成立医调会,阿娟也就没办法求助于医调会。

  阿娟说,自己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对两家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从刚怀孕时为人父母的喜悦,到突然遭此不幸,她觉得对不起孩子。

  阿娟说,自己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会在维权的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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