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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妇在港产子后亡
www.110.com 2010-07-06 17:25

  新华网消息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浸会医院10日发生内地产妇分娩后死亡事故,死者家属质疑事件属医疗失当,要追究责任。浸会医院11日强调事件不涉及人为错失,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则指事件属严重,要求医院四星期内提交详尽报告。

  一名由深圳来港准备分娩的三十三岁汪姓孕妇,九日晚突然作动入院,10日凌晨情况转危急及肚痛,在主诊医生不在的情况下,改由驻院医生紧急剖腹将男婴取出,结果保到儿子却保不到母亲性命,女事主10日中午死亡。孕妇诞下的男婴,目前已转到屯门医院,继续接受深切治疗,情况满意。

  浸会医院行政总监陈崇一11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已即时将事件通知卫生署,强调院方相当关注事件,向孕妇的家人表示深切慰问。陈崇一指出,该名内地孕妇怀疑出现羊水栓塞死亡事件,医生开出的催生剂份量,并无超过标准,出现事故后,医院已经采取紧急应变,不涉及人为错失。此外,浸会医院资深妇产科医生霍丽玲亦指,羊水栓塞症非常罕见,不可预计,亦无先兆,死亡率高达六成。

  不过,死者丈夫陈先生指医院至今都没有接触他交代死因,觉得气愤,不接受院方解释。他又指,太太做手术时已经昏迷,但事发前一直都没有见过指定医生,考虑追究。

  陈先生表示,已报警并联络食物环境卫生署及社会福利署,希望将妻子遗体运回内地安葬,又希望港府协助使太太的父母能够尽早由安徽来港。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对事件感到相当难过,已向有关家庭慰问,院方亦已向卫生署提交初步报告。周一岳形容,事件是一宗严重的医疗事故,类似死亡个案并不多,需要作详细调查,希望医院在四星期内提交详尽报告。他呼吁本地及来港产子的内地孕妇,要做好产前检查。

  他表示,当局正研究在公立及私家医院,成立统一的制度,就处理医疗水准、医疗事故的方法及透明度等,定出水平,希望日后有相同的认可制度。 (来源:新华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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