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医疗事故鉴定须法院委托
www.110.com 2010-07-06 17:25

  日前,我省对司法鉴定机构受理个人委托鉴定案件作出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不能受理医患任何一方(或其代理人)提出的鉴定委托,但可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案件鉴定。

  此外,个人委托的初次司法鉴定,只能向一个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不得同时向多个鉴定机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个人委托鉴定案件时,要进行信息核查,若发现该委托案件已由其他鉴定机构进行过初次鉴定的,将予以拒绝。为保证鉴定的公正,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个人委托鉴定后,须按要求指派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