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三四十岁咋用儿科药 儿科处方暴不少"大龄患儿
www.110.com 2010-09-06 10:46

 济南某知名医院儿科诊室里,上不少小的年龄都三四十岁了:孩子没有门诊医药报销待遇,于是就以家长名义就诊,在儿科诊室看病拿药。这种父子或母女“联合就诊”现象在各处儿科诊室屡见不鲜。采访中家长反映,把孩子的医药费拿到单位报销是能“占点便宜”,但也埋下隐患,孩子看病很贵,家长压力也大。

  记者今日在省城某知名医院儿科发现,一些儿科大夫面前挂出通知和备忘,要求严格规范儿科处方。内容是:近期,医院儿科查出一批不合格处方,首先表现为儿科处方中为成年人年龄,用的药却是小儿的。“请耐心给患儿家长解释,本院不允许以家长名义给孩子开药”。此外,该科还发现,很多处方中患儿年龄和体重不符,体重与用药剂量不符等等。采访中儿科专家告诉记者,这些不规范处方,都和一些家长在病历上填写的是自己的姓名和年龄,而实际上是给孩子在儿科看病有关。由于一忙起来,电脑信息中显示的患者年龄很容易被大夫忽略,所以一些儿科诊室就出现了不少二三十岁甚至是40多岁的“大龄患儿”。记者从一旁观察发现,大夫在接到通知后已经严格了许多。对一些年龄填写误差在半年甚至两年的孩子,都与家长核实后予以纠正。

  记者16日下午在另一家医院儿科诊室了解到,类似现象他们也经常遇到。“不少家长被发现后要求大夫照顾一下,说是报销需要,一些大夫就放过去了。其中有些家长和大夫熟识,也是造成类似不规范处方难以杜绝的原因之一。一些家长的单位报销,并不查对仔细。”16日下午,记者看到,一位给孩子看病的家长在大夫的要求下先后做了颅脑CT和蝶窦部位CT扫描,不算药物,已经花费了900多元。

  患儿看病写的是家长的姓名,这也给一旦出现的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埋下隐患。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认为,这种冒名看病现象应该说“非常常见”,可是一旦出现,责任较难认定。“本来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很麻烦的事情,再有这种冒名现象,家长取证会麻烦很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