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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三部门要求各地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www.110.com 2010-09-06 10:47

  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人民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与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委员会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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